昆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
会 昆山市教育局
关于做好2015年幼儿教师
普通话达标培训工作的通知
各幼儿园:
幼儿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已列入省级国内培训项目。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 2015 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的通知》(苏教师〔2015〕7 号)、省语委《关于开展第 18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苏语函〔2015〕2号),以及苏州市教育局、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5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苏语委办〔2015〕11号)精神,今年我市将完成520 名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市各幼儿园(公办、集体办、民办)中普通话水平未达二级甲等的幼儿教师。其中年龄未满 50 周岁的,必须参加达标培训、测试;鼓励年龄超过 50 周岁的幼儿教师参加达标培训、测试。
二、培训组织工作
各幼儿园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做好调查、摸底、动员、报名工作,11月10 日前将报名统计表(见附件)通过电子邮箱(kxszw@163.com)上报市语委办,联系人:徐中汇。我们将抄送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,完成培训教师网上报名工作,并将培训测试任务通知市普通话测试辅导点。
市普通话测试辅导点承担培训工作和测试工作,在接到任务后及时制订培训计划,并将培训计划及时上报苏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。
三、培训方式、时间
培训分自学与集中培训两个阶段。参加培训的幼儿教师可登陆“江苏文化与语言资源库网”()注册在线自学。市辅导点将采用集中辅导点辅导,或指派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到乡镇进行集中辅导等形式,指导注册学员学好普通话,并适时安排学员测试。具体辅导方式、时间待市普通话测试辅导点通知。
附件:2015 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学员报名统计表
昆山市语委办
昆山市教育局
附件:
2015 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学员报名统计表
幼儿园: 性质:(公办、集体办、民办)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职称 | 学历 | 工作单位 | 曾获普通话证书 最好成绩 | 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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